剛柔相濟
1予之第三次就爾、即在目前。證以二三人之口、13:1 「證以二三人之口。」見申命紀第十九章第十五節。言言足徵。
2曩者與爾晤時、予曾告諸犯罪者及其他同人、予若重來、決不有所優容。今方暌隔、亦欲一申舊命、莫謂言之不預也。
3作此言者、實為寓吾心中之基督。基督對爾、非屬柔弱無能;於爾之身、實操有大權;爾豈欲嘗試之乎?
4蓋彼雖一度憑其柔德、而被釘以死、今則憑天主大能而生矣。吾人茲亦秉其柔德、惟對於爾曹、吾儕亦當憑天主大德、而與基督共生也。
5爾曹曷細自檢點、一測爾信德之虛實。爾曹詎不自知基督實寓於爾心中乎?抑爾曹乃為有名無實之信徒乎?
6吾儕決不為有名無實;此不能不望爾曹知之也。
7吾茲祈天主使爾不致為非作惡、而非欲證吾之真實、乃欲使爾為善耳。倘能成爾之美、則吾雖蹈有名無實、色厲內荏之嫌、亦所願焉!
8蓋吾人對抗真理、誠屬無力;惟擁護真理、則具有大能。
9若能以吾之弱、證爾之強;此正吾之所樂也。蓋吾所為馨香禱祝者欲見爾曹之成完人耳。
10吾在與爾相暌之時、書此種切、庶幾與爾相晤時、無庸秉持主所授我之大權、以懲惡徒、而盡吾之職責、則幸甚矣!蓋此大權所以輔人成德、非所以致人傾毀也。
11總之、吾望兄弟皆能怡怡欣欣、灑然而樂、互相淬礪切磋、俾爾成為完人。更望同心一德、相親相愛;則仁愛和平之天主、必與爾俱矣。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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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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