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安
為主作見證不要當作羞恥
3我感謝 神,就是我像我祖先一樣,以清潔的良心所事奉的 神,在禱告中晝夜不斷地記念你;
4一想起你流的眼淚,我就渴望見你,好叫我滿有喜樂。
5我記得你心裡無偽的信心,這信心原先是在你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尼基心裡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裡。
6為了這緣故,我提醒你,要把 神藉著我按手給你的恩賜,像火一樣再挑旺起來。
7因為 神所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而是有能力、仁愛、自律的靈。
8所以,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當作羞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當作羞恥,卻要為了福音的緣故,靠著 神的大能,與我同受磨難。
9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呼召我們,不是按照我們的行為,卻是按照他自己的計劃和恩典;這恩典是在萬世以前,在基督耶穌裡賜給了我們的,
10但現在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他廢掉了死亡,藉著福音把生命和不朽彰顯出來。
11為這福音,我被派作傳道的、使徒和教師。
12為了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但我不以為恥,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守我所交託他的(“我所交託他的”或譯:“他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
13你要靠著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堅守從我這裡聽過的話,作為純正話語的模範;
14又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保守所交託你的善道。
《聖經新譯本》版權聲明
《聖經新譯本》©1976, 1992, 1999, 2001, 2005, 2010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
使用者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書寫、印刷、錄音、視像或電子媒體等)引用《聖經新譯本》經文,必須註明出處,或於作銷售用途的聖經參考書、註釋書刊引用《聖經新譯本》,須先得環球聖經公會書面許可。有關申請須以電郵(legal@wwbible.org)、傳真(852-2356-7234)或信函(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雙喜街九號匯達商業中心22樓)方式寫給環球聖經公會版權部負責人收。
環球聖經公會已授權本應用程序使用“聖經新譯本”,版權所有,請勿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