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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逃城
(
民35.9–28
;
申19.1–13
)
1
耶和华吩咐
约书亚
说:
2
“你吩咐
以色列
人说:‘你们要照我藉
摩西
所吩咐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3
使那无意中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要作为你们逃避报血仇者的城。
4
杀人者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站在城门口,把他的事情陈诉给那城的长老听。他们就要接他入城,给他地方,让他住在他们中间。
5
若是报血仇者追上了他,长老不可把他交在报血仇者的手里,因为他是无意中杀了邻舍的,并非过去彼此之间有仇恨。
6
他要住在那城里,直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等到当时的大祭司死后,杀人者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7
于是,
以色列
人划分
拿弗他利
山区
加利利
的
基低斯
、
以法莲
山区的
示剑
和
犹大
山区的
基列‧亚巴
,
基列‧亚巴
就是
希伯仑
。
8
他们在
约旦河
的另一边,就是
耶利哥
的东边,从
吕便
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
比悉
,从
迦得
支派中设立
基列
的
拉末
,从
玛拿西
支派中设立
巴珊
的
哥兰
。
9
这都是为
以色列
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指定的城镇,使凡误杀人者可以逃到那里,不至于死在报血仇者的手中,直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
20.9
“受审判”是根据七十士译本,原文没有。
。
Copyright © 2006 2010 Hong Kong Bible Society. Used by per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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