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第28章
恆常要獻的燔祭(出29:38~46)
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我的食物供物,作為我喜悅的馨香禮物,你們務要在指定的時候獻給我。’
3又要對他們說:‘以下是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禮物:完好的一歲公綿羊羔,每天兩隻,是恆常要獻的燔祭。
4一隻綿羊羔你要在早晨獻,第二隻綿羊羔你要在黃昏的時候獻。
5又要用十分之一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與四分之一欣榨成的油調勻作素祭。
6這是恆常要獻的燔祭,在西奈山規定,作為耶和華喜悅的馨香禮物。
7還要用四分之一欣的酒作澆獻,和一隻綿羊羔一同獻上;你要在聖所中把酒澆獻給耶和華。
8黃昏的時候,你要獻另一隻綿羊羔,要像早晨那樣同獻素祭和澆酒祭,作為耶和華喜悅的馨香禮物。
安息日獻的祭
新月節獻的祭
11“‘每月的第一日,你們要把燔祭獻給耶和華:兩頭青壯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完好的一歲公綿羊羔。
12每獻一頭公牛,要同獻調油的十分之三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作素祭;每獻一隻公綿羊,要同獻調油的十分之二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作素祭;
13每獻一隻公綿羊羔,要同獻調油的十分之一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作素祭。這是有可喜悅的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14還有澆酒祭:每獻一頭公牛,要同獻半欣的酒;每獻一隻公綿羊,要同獻三分之一欣的酒;每獻一隻公綿羊羔,要同獻四分之一欣的酒。這是每一個新月的燔祭,一年之中每個月都要這樣做。
15除了恆常要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給耶和華。
逾越節獻的祭
(利23:5~14;申16:1~8)
16“‘一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17這個月十五日是節期,你們要吃無酵餅七天。
18第一天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19你們要獻禮物給耶和華作燔祭:兩頭青壯公牛、一隻公綿羊,以及七隻你們認為是完好的一歲公綿羊羔。
20同獻的素祭,是調油的上等粗粒小麥粉:每頭公牛十分之三伊法;每隻公綿羊十分之二伊法;
21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十分之一伊法;
22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23除了早晨的燔祭,就是恆常要獻的燔祭,你們也要把這些獻上。
24一連七天,你們每天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是給耶和華作食物的禮物,有可喜悅的馨香,在恆常要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以外。
25第七天你們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七七節獻的祭
(利23:15~21;申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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