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書 11: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3: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4
    既然我們信耶穌死了,復活了,那些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
  • 民數記 20:12
    但是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沒有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能領這會眾進入我所要賜給他們的地去。」
  • 哥林多前書 11:32
    我們受審判的時候,就是被主管教,這樣就免得和世人一同被定罪。
  • 出埃及記 15:26
    他說:「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我的誡令,遵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於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是醫治你的耶和華。」
  • 民數記 20:24
    「亞倫要歸到他祖先那裏。他必不得進入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因為你們在米利巴水的事上違背了我的指示。
  • 詩篇 78:30-31
    但在他們滿足食慾以前,食物還在他們口中的時候,神的怒氣就向他們上騰,殺了他們當中肥壯的人,打倒以色列的青年。
  • 使徒行傳 13:36
    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長眠了,歸到他祖宗那裏,已見朽壞;
  • 詩篇 38:1-8
    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不要在烈怒中懲罰我!因為你的箭射入我身,你的手壓住我。因你的惱怒,我的肉無一完全;因我的罪過,我的骨頭也不安寧。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因我的愚昧,我的傷發臭流膿。我疼痛,大大蜷曲,整日哀痛。我滿腰灼熱,我的肉無一完全。我被壓碎,身心虛弱;因心裏痛苦,我就呻吟。
  • 詩篇 89:31-34
    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誡命,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不叫我的信實廢除。我必不毀損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話。
  • 民數記 21:6-9
    耶和華派火蛇進入百姓當中去咬他們,於是以色列中死了許多百姓。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有罪了,因為我們向耶和華和你發怨言。求你向耶和華禱告,叫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存活。」摩西就造了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 哥林多前書 15:51
    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而是都要改變,
  • 列王紀上 13:21-24
    他就對從猶大來的神人宣告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既違背耶和華的指示,不遵守耶和華-你神的命令,反倒回來,在耶和華禁止你吃飯喝水的地方吃了飯喝了水,因此你的屍體必不得葬在你祖先的墳墓裏。』」神人吃喝完了,老先知為他帶回來的先知備驢。神人就去了,在路上有隻獅子遇見他,把他咬死。他的屍體倒在路上,驢站在屍體旁邊,獅子也站在屍體旁邊。
  • 阿摩司書 3:2
    「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懲罰你們一切的罪孽。」
  • 撒母耳記下 12:14-18
    只是在這事上,你大大藐視耶和華,因此,你生的孩子必定要死。」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的妻子為大衛生的孩子,他就得了重病。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大衛刻苦禁食,到裏面去,躺在地上過夜。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也不同他們吃飯。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看哪,孩子還活着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聽我們的話,我們怎麼能告訴他孩子死了,讓他做出不好的事呢?」
  • 希伯來書 12:5-11
    你們又忘了神勸你們如同勸兒女的那些話,說:「我兒啊,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他所接納的每一個孩子。」為了受管教,你們要忍受。神待你們如同待兒女。哪有兒女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兒女共同所領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生子,不是兒女了。再者,我們曾有肉身之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靈性之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而得生命嗎?肉身之父都是短時間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靈性之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痛苦;後來卻為那經過鍛鍊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