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上 1: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後書 13:1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 列王紀上 1:17-27
    她對王說:「我主啊,你曾向使女指着耶和華-你的神起誓:『你兒子所羅門必接續我作王,他必坐在我的王位上。』現在,看哪,亞多尼雅作王了,你,我主我王卻不知道。他獻許多牛羊、肥犢為祭,請了王的眾兒子和亞比亞他祭司,以及約押元帥,他卻沒有請王的僕人所羅門。但你,我主我王啊,以色列眾人的眼目都仰望你,等你告訴他們,在我主我王之後誰坐你的王位。若不然,我主我王與祖先同睡的時候,我和我兒子所羅門必列為罪犯了。」看哪,拔示巴還與王說話的時候,拿單先知也進來了。有人奏告王說:「看哪,拿單先知來了。」拿單進到王面前,臉伏於地,向王叩拜。拿單說:「我主我王,你果真說過『亞多尼雅必接續我作王,他要坐在我的王位上』嗎?他今日下去,獻了許多牛羊、肥犢為祭,請了王的眾兒子和軍官們,以及亞比亞他祭司;看哪,他們正在亞多尼雅面前吃喝,說:『亞多尼雅王萬歲!』至於我,就是你的僕人,和撒督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王的僕人所羅門,他都沒有請。這事果真出於我主我王嗎?王卻沒有告訴僕人們,在我主我王之後誰坐你的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