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母耳記上 15: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4:5
    所以時候還沒有到,你們不要批評,直等到主來;他要照出黑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裡的動機。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
  • 詩篇 36:2
    罪過媚惑他,因此在他眼中看來,自己的罪孽不會揭發,也不會被恨惡。
  • 詩篇 50:16-21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麼敢述說我的律例,你的口怎麼敢提到我的約呢?至於你,你憎恨管教,並且把我的話丟在背後。你看見盜賊的時候,就樂於和他在一起;你又與行淫的人有分。你使你的口亂說壞話,使你的舌頭編造謊言。你經常毀謗你的兄弟,誣衊你母親的兒子。你作了這些事,我默不作聲;你以為我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要當面指控你。
  • 羅馬書 3:19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
  • 耶利米書 2:34-37
    在你衣襟上又發現無辜窮人的血,並且你不是發現他們在挖窟窿時殺他們的。雖然這樣,你還說:我是無辜的,他的怒氣必已離開我。看哪!我要審判你,因為你曾說:我沒有犯罪!你為甚麼要東奔西跑,改變你的路向呢?你必因埃及蒙羞,像你從前因亞述受辱一樣。你必雙手抱頭從埃及出來,因為耶和華棄絕了你所倚靠的,你靠他們必不能成功。’”
  • 耶利米書 2:18-19
    現在,你為甚麼要到埃及去,喝西曷的水呢?你為甚麼要到亞述去,喝幼發拉底河的水呢?你自己的罪惡要懲罰你,你背道的事必責備你。你當知道,也要明白,離棄耶和華你的神,沒有畏懼我的心,是邪惡的,是痛苦的。”這是主萬軍之耶和華的宣告。
  • 耶利米書 2:22-23
    你雖然用鹼洗滌,多加肥皂,你罪孽的污漬仍留在我面前。”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你怎麼能說:‘我沒有玷污自己,未曾跟從過巴力’呢?看看你在谷中的行徑,想想你所作過的!簡直像快捷的小雌駝,在路上亂闖;
  • 瑪拉基書 3:13-15
    耶和華說:“你們用無禮的話頂撞我。你們還問:‘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你們說:‘事奉神是白費的;遵守他的吩咐,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哀痛而行,有甚麼益處呢?現在我們稱驕傲的人為有福,作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以逃脫。’”
  • 路加福音 19:22
    主人說:‘可惡的僕人!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存的要提取,沒有種的要收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