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27: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6:8
    掌家固不義、然其深思遠慮、即其主人、亦不能不為之歎佩。蓋世俗子之所以謀身者、有敏於光明子之所以謀道者焉。
  • 腓立比書 3:7-9
    然昔以為得、今以為失:無他、為基督之故也。以予視之、一切莫非失也;惟認識吾主基督耶穌之為得耳。因此予已犧牲一切、而視之如糟粕、一心惟望贏得基督、而與之合為一體。蓋予自身了無仁義、律法亦不足為恃、惟天主為仁義之泉源、而所以致之者、則惟信仰基督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