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4: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份。在以色列人中,我是你的份,你的產業。
  • 申命記 14:29
    那沒有與你一起分得產業的利未人,和城裏的寄居者,以及孤兒寡婦,都可以前來,吃得飽足,好讓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手裏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 申命記 12:12
    你們和兒女、僕婢,以及住在你們城裏,沒有與你們一起分得產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
  • 提摩太前書 5:17
    善於督導教會的長老,尤其是勤勞講道教導人的,應該得到加倍的敬奉。
  • 申命記 18:1-2
    「利未家的祭司和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沒有分得產業;他們可以吃耶和華的火祭,那是他的產業。他在弟兄中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的。
  • 申命記 12:18-19
    必須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吃,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以及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並要因你手所做的一切,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歡樂。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上,你永不可離棄利未人。
  • 加拉太書 6:6
    在真道上受教的,要把一切美好的東西與施教的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