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8: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10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
  • 出埃及記 23:19
    「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 利未記 23:17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
  • 出埃及記 22:29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 民數記 18:12-24
    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牠的血灑在壇上,把牠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牠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 歷代志下 31:4-10
    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諭旨一出,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產多多送來,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住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神之物,就是十分取一之物,盡都送來,積成堆壘;從三月積起,到七月才完。希西家和眾首領來,看見堆壘,就稱頌耶和華,又為耶和華的民以色列人祝福。希西家向祭司、利未人查問這堆壘。撒督家的大祭司亞撒利雅回答說:「自從民將供物送到耶和華殿以來,我們不但吃飽,且剩下的甚多;因為耶和華賜福給他的民,所剩下的才這樣豐盛。」
  • 申命記 26:9-10
    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向耶和華-你的神下拜。
  • 約伯記 21:20
    願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
  • 尼希米記 12:44-47
    當日,派人管理庫房,將舉祭、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按各城田地,照律法所定歸給祭司和利未人的分,都收在裏頭。猶大人因祭司和利未人供職,就歡樂了。祭司利未人遵守神所吩咐的,並守潔淨的禮。歌唱的、守門的,照着大衛和他兒子所羅門的命令也如此行。古時,在大衛和亞薩的日子,有歌唱的伶長,並有讚美稱謝神的詩歌。當所羅巴伯和尼希米的時候,以色列眾人將歌唱的、守門的,每日所當得的分供給他們,又給利未人當得的分;利未人又給亞倫的子孫當得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