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9: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但以理書 9:11-14
    以色列眾人都犯了你的律法,偏行,不聽從你的話;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在我們身上,因我們得罪了神。他使大災禍臨到我們,成就了警戒我們和審判我們官長的話;原來在普天之下未曾行過像在耶路撒冷所行的。這一切災禍臨到我們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我們卻沒有求耶和華-我們神的恩典,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明白你的真理。所以耶和華留意使這災禍臨到我們身上,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並沒有聽從他的話。 (cunpt)
  • 申命記 28:15-68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裏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受咒詛。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受咒詛。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地滅亡。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直到他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腳下的地要變為鐵。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從天臨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你從一條路去攻擊他們,必從七條路逃跑。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你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牛皮癬與疥攻擊你,使你不能醫治。耶和華必用癲狂、眼瞎、心驚攻擊你。你必在午間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樣。你所行的必不亨通,時常遭遇欺壓、搶奪,無人搭救。你聘定了妻,別人必與她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內;你栽種葡萄園,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吃牠的肉;你的驢在你眼前被搶奪,不得歸還;你的羊歸了仇敵,無人搭救。你的兒女必歸與別國的民;你的眼目終日切望,甚至失明,你手中無力拯救。你的土產和你勞碌得來的,必被你所不認識的國民吃盡。你時常被欺負,受壓制,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見的,必致瘋狂。耶和華必攻擊你,使你膝上腿上,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無法醫治。「耶和華必將你和你所立的王領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的國去;在那裏你必事奉木頭石頭的神。你在耶和華領你到的各國中,要令人驚駭、笑談、譏誚。你帶到田間的種子雖多,收進來的卻少,因為被蝗蟲吃了。你栽種、修理葡萄園,卻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為被蟲子吃了。你全境有橄欖樹,卻不得其油抹身,因為樹上的橄欖不熟自落了。你生兒養女,卻不算是你的,因為必被擄去。你所有的樹木和你地裏的出產必被蝗蟲所吃。在你中間寄居的,必漸漸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漸漸下降,低而又低。他必借給你,你卻不能借給他;他必作首,你必作尾。這一切咒詛必追隨你,趕上你,直到你滅亡;因為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誡命律例。這些咒詛必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成為異蹟奇事,直到永遠!「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神,所以你必在飢餓、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他必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直到將你滅絕。「耶和華要從遠方、地極帶一國的民,如鷹飛來攻擊你。這民的言語,你不懂得。這民的面貌凶惡,不顧恤年老的,也不恩待年少的。他們必吃你牲畜所下的和你地土所產的,直到你滅亡。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都不給你留下,直到將你滅絕。他們必將你困在你各城裏,直到你所倚靠、高大堅固的城牆都被攻塌。他們必將你困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遍地的各城裏。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你們中間,柔弱嬌嫩的人必惡眼看他弟兄和他懷中的妻,並他餘剩的兒女;甚至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他要吃兒女的肉,不肯分一點給他的親人,因為他一無所剩。你們中間,柔弱嬌嫩的婦人,是因嬌嫩柔弱不肯把腳踏地的,必惡眼看她懷中的丈夫和她的兒女。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 (cunpt)
  • 申命記 29:20-21
    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也必照着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 (cunpt)
  • 申命記 27:15-26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與獸淫合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cunpt)
  • 利未記 26:14-46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也吃不飽。「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藉着摩西立的。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