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西結書 22: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21:17
    我必鼓掌、以雪我忿、我耶和華已言之矣。
  • 以賽亞書 33:15
    惟彼善人、言信而行義、不取非義之利、不受賄賂、耳不聞殺伐之聲、目不睹怪僻之事、
  • 以西結書 22:27
    邑中之牧伯若狼、行其殘害、肆其吞噬、以獲不義之利。
  • 以西結書 21:14
    惟爾人子、當鼓爾掌、言未來事、使刃三至、殺戮人民、入諸密室、誅滅大人。
  • 阿摩司書 2:6-8
    耶和華又曰、以色列犯罪、至三至四、更鬻義人以得金、以貧者易履、故我必罰其罪、貧者蒙灰、彼猶貪得之、人已遭困乏、更使迷途、父子聚麀、瀆我聖名、彼取人之衣為質、陳於祭壇之前、偃卧於上、彼罰人供酒、飲於其上帝殿、
  • 耶利米書 7:9-11
    爾攘竊殺人、行淫妄誓、焚香以敬巴力、崇事素未識之上帝、又至籲我名之所、奉我於斯殿、以為作惡無傷。此殿為籲我名之所、爾曹視若盜巢、我耶和華鑒察之矣。
  • 彌迦書 2:1-3
    斯民偃息在床、猶謀不軌、迨至黎明、凡力可以勝、則無不為、其禍必不遠矣。彼貪人田廬、而強據之、人與第宅、及凡所有、俱遭暴虐、故耶和華曰、我必圖維、降罰於斯家、爾身弗能免難、不敢昂首以行、
  • 阿摩司書 8:4-6
    貧者所有、爾尚貪之、使窮乏之民、俱就渝亡、今聽我言、爾常言月朔安息日、何不速過、則可糶穀市麥、升斗則欲其小、權衡則欲其重、以是欺人、以金市窮民、以履易貧者、以朽穀鬻於人。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慾不可縱、傷乃良朋、主必伸其冤、我素丁寧告爾、
  • 阿摩司書 3:10
  • 彌迦書 6:10-11
    命曰、維彼惡人、斗筲甚小、以弋貨財、藏於其室、我深痛疾、權衡之法、不秉其公、偽作秤錘、陰藏囊橐、烏得無罪、
  • 箴言 28:8
    貸人以金、重權子母、以益其財者、所積之金、必為濟貧之人所得。
  • 民數記 24:10
    巴勒甚怒、鼓掌而言、曰、我召爾詛敵、爾乃祝之者三。
  • 耶利米書 5:26-27
    中有惡人、匿於歧途、備設羅網、專務陷人、籠之有鳥、以誘飛禽、斯民中藏偽詐、以致巨富、亦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