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他為義。
  • 羅馬書 4:21-22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成就。所以這也就算他為義。
  • 雅各書 2:23
    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 羅馬書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為我們這些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
  • 羅馬書 4:3-6
    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而是應得的;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 羅馬書 4:9-11
    如此看來,這福只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我們說,因着信,就算亞伯拉罕為義。那麼,這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而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 哥林多後書 5:19-21
    這就是:神在基督裏使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信息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特使,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吧!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 加拉太書 3:9
    可見,那有信心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 羅馬書 9:32-33
    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而是憑着行為,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使人跌倒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