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師記 11: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28:20
    遂許願曰、如上帝眷佑我、庇護我、我所向往、賜以衣食、
  • 撒母耳記上 1:11
    許願曰、萬有之主耶和華、如垂顧婢難、憶我弗忘、賜婢生男、則必使奉事耶和華、至於畢生、薙髮之刀不加於首。
  • 傳道書 5:1-2
    詣上帝殿、必慎必恪傾耳以聆、勿效愚人、作惡獻祭、不自知其非義。勿造次啟口出言於上帝前、蓋上帝在天、爾在地、故言必寡。
  • 傳道書 5:4-5
    愚魯者流、上帝所不悅、凡指上帝而發願、當償勿緩。寧勿許願、毋許而不償。
  • 民數記 30:2-16
    如人指耶和華而許願、或發誓以自戒、則言出惟行、信不可失。若女年幼、尚在父家、指耶和華而許願以自戒、其父聞言、默然無語、則所許之願自戒之言必行。如父不允、則所許之願、所言之戒、俱不可行、父既不允、耶和華將釋之。如已適人、而造次許願以自戒、夫聞默然、則所言必行。如夫不允、則所許之願、自戒之言俱廢、耶和華將釋之。如嫠婦棄婦許願自戒、則必行之。如婦在夫家、許願發誓以自戒、夫聞默然、不之禁禦、則所言必行、如夫聞而廢之、則所許之願、自戒之言、不必行、夫既不允、耶和華將釋之。婦許願發誓、卑以自牧、夫可使之立、亦可使之廢。如夫日無所語、則婦許願以自戒必行、倘聞而默然、是使之立也。如夫聞言而廢之、必負其罪。以上所載、乃耶和華命摩西者、言女幼時、未于歸、為父所治、既適人、為夫所治、其例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