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6:14
    且罪亦不能為爾之主矣。無他、爾不隸於法而隸於恩故耳。
  • 約翰福音 14:6
    耶穌曰:『予即途也、真諦也、生命也。人欲諧父、舍予末由。
  • 羅馬書 3:19-26
    夫法之所言、所以昭示法內之人、亦所以塞夫人之口、而使舉世皆服罪於天主之前也。蓋徒恃遵行律法、無人能稱義於天主之前;惟因法而知罪耳。今天主之正義、初不因法而彰;法與先知、不過為斯義之佐證。天主之正義、惟憑信仰耶穌基督、而加於篤信者之身;無偏無倚、一視同仁。舉世莫非罪人、固未有能懷天主之明德者也。故人之稱義、惟憑耶穌基督之救贖;此實天主之慈恩、不勞而獲者也。蓋天主使耶穌為贖罪而犧牲、俾信賴其聖血者得蒙赦宥、亦所以彰其正義耳。吾人賴天主之寬容、宿罪全銷、重負頓釋。於是天主之正義、昌明於斯世。是天主使吾人信耶穌而成義、亦所以自彰其義也。
  • 希伯來書 9:22
    吾人即曰一切器皿什物依法必藉血以淨、亦非過言。是故欲求罪孽之赦、除流血外、其道末由。
  • 羅馬書 5:20-21
    夫法之所至罪之所彰也;而罪之所彰、恩亦彌盛。罪之彰在死亡之界而恩之盛則在永生之域。其所以然者、惟恃吾主耶穌而成義耳。
  • 約翰福音 8:32
    且必能了悟真理、而真理必使爾為自由之人矣。』
  • 哥林多後書 3:7-10
    夫以肅殺之文字、勒之於石、供其役者、且有盛極一時之殊榮、甚至摩西面上光采煥發、非義塞子孫所得而直視焉;則供聖神之役者、其榮更當何如!彼掌定罪之職者、尚且有榮、則參贊成道之事者、其榮將有不可思議者矣!舊時之所謂光榮者、今則如見大明而闇然無光矣。
  • 約翰福音 1:14
    道成人身。居我儕中。吾儕親睹。孔德之容。惟一聖子。無上光榮。妙寵真諦。充溢厥躬。
  • 約翰福音 7:19
    且摩西不曾授爾以法乎?而爾中竟無一人守法也。
  • 使徒行傳 28:23
    彼等既與葆樂約期、即有多人來其寓所、葆樂自朝至暮向彼等證明天國之道、關於耶穌之事、引徵摩西之律與先知書、以詳說之。
  • 加拉太書 3:10-13
    若夫徒恃律法者、則實處於咒咀之下。經不云乎:『凡不遵行律法之一切規定者、應服咒詛。』是則無人能因律法而成義、不亦彰彰明甚。蓋「義者惟恃信德而有生命、」而律法則無與於信德、但云:『順此者存』而已。夫基督已代我受詛、而贖我於律法之詛矣。蓋經有云:『懸於木上者、服咒咀』也。
  • 創世記 22:18
  • 希伯來書 3:5-6
    且摩西不過天主全宅中之一忠僕、而傳達天主之聖諭者也;惟基督則為嗣子乃聖宅之主人也。聖宅者何、吾人是已;亦在吾人常存蓬勃之朝氣、與夫浩然之望德、堅忍不拔、莫負初心而已矣。
  • 希伯來書 8:8-12
    顧天主嘗責先人曰:『主曰:「時將至、爾其拭目視!吾與義塞及猶太、亟欲訂立新盟約。曩者吾攜厥祖出埃及、亦有所締結。若輩不守吾約遭擯棄、新約迥與舊約異!」主曰:「時既至、當與義塞約如次欲將吾誡命、置彼腔子裏;真諦與妙道、深深銘腑肺;我為彼主宰、彼為我子民其時人人心中皆識主、無庸國人昆弟相提醒;人無大與小、悉與我相親;吾願寬宥其諸惡、不欲再念其罪行。」』
  • 希伯來書 10:4-10
    無他、牛羊之血、固不能洗滌罪孽也。故基督之臨世也、則曰:『牲牷與獻禮、皆非爾所喜;爾已夙為我、妥備一形體。燔祭贖罪祭、非爾所樂意;吾曰:吾來矣、經中有明示;吁嗟吾天主、吾願行爾旨。』首節所謂「牲牷」、「祭禮」、「燔祭」、「贖罪祭」、「皆非爾所喜」者、悉屬律法之事也。繼乃曰:「我來」「行爾旨;」是則前者廢而後者立矣。吾人之所以得賴耶穌之一獻其身而罪累全釋者、亦憑斯「旨」而已矣。
  • 約翰福音 5:45
    勿以為予將訟爾於父、訟爾者固另有人在、即爾所信賴之摩西是已。
  • 啟示錄 5:8-10
    即自其右手取卷;既得卷、四靈物及二十四老咸俯伏羔羊前、各抱一琴、及滿貯靈香之金爐;靈香者、眾聖之祈禱也。諸老合奏新歌一曲、其詞曰:誰堪受其書而啟其緘兮、惟爾具斯大德、爾曾自獻為犧牲兮、流爾寶血;贖元元於各種各族兮、萬邦重譯;俾翕然歸返乎天主兮、以成神國;為王為鐸兮、統御寰域。
  • 加拉太書 3:17
    故吾曰:主之恩諾既已確立於前、則產生於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又安能廢棄之、而致前諾於無效乎?
  • 申命記 5:1
  • 路加福音 1:68-79
    『可頌者主、義塞天主!厥民見贖、恩德不富?救主崛興、大維之府;先知夙言、今乃見符;拯我於敵、脫我於侮;用示矜憐、於我列祖;以懷聖約、以踐誓許。亞伯漢者、吾族之父、仁主許之、厥裔是護;既脫諸敵、俾我無懼、無懼如何、安心事主;兢兢業業、聖道是步;終我之身、聖德是務。兒乃先知、至尊遣汝;為主開道、預備厥路;導民於正、福音是布;蕩污滌穢、宿罪攸除。憑主慈腸、東方已曙;
  • 羅馬書 15:8-12
    吾謂基督之成為受割禮者之僕役、所以實踐天主所許於列祖之恩諾、而彰天主之至誠也。亦欲使異邦人民、感荷天主洪恩、而心歌腹詠焉。經云:『欲在萬民前、鼓琴詠爾名。』又云:『願爾萬邦民、咸同義塞樂。』又云:『萬邦共稱主、億兆齊頌美。』而意灑雅書亦曰:『葉瑟之根苗、掘興治萬邦;萬邦所依恃生靈所仰望。』
  • 使徒行傳 7:38
    昔於曠野集會之中、往來於天神與吾列祖之間、天神與語於西乃山、領受生命之道、而傳之吾人者、即此摩西也。
  • 啟示錄 7:9-17
    未幾、望見不可勝數之群眾、係來自各種、各族、遐荒、重譯者;一律身着白袍、手持鳳尾棕枝、肅立寶座與羔羊前、眾口同聲而呼曰:「我之得救、實賴位於寶座者及羔羊之洪恩。」眾天神環繞寶座及諸老四靈物而立者、至是悉皆俯伏座前、頂禮天主曰:「願我天主受享一切頌讚、一切光榮、一切妙慧、一切稱謝、一切尊貴、一切權能、永世靡暨、心焉祝之!」時一老者詢予曰:「彼身着白袍者誰?何自而來也?」予應之曰:「公自知之。」渠乃語予曰:若輩來自憂患中、備嘗艱辛、曾藉羔羊之血、自濯其袍、所服皜皜乎不可尚已;故得奉事天主於寶座之前、朝朝暮暮、不離聖殿;位於寶座者且將庇之於閟帷之下焉。若輩不復饑渴、日不得而曝之、火不得而爇之;蓋座前羔羊將親為之牧、導之引之、以至活水之源;而天主且將親拭其目中之淚也。
  • 路加福音 1:54-55
    扶植僕義塞、舊恩依然在;每許我列祖、恩諾終不改;矜憐亞伯漢、苗裔永見愛。』
  • 約翰福音 9:29
    吾知天主曾與摩西語矣;若夫斯人、吾實不知其所自?』
  • 創世記 3:15
  • 哥林多後書 1:20
    故無論天主之恩諾為如何多且盛也、惟在耶穌身上、則皆實事求是、無絲毫之虛妄;而吾人之所以能心悅誠服、歸榮於天主、而應『心焉祝之』者、亦憑耶穌而已矣。
  • 詩篇 98:3
    救恩被邇遐。舉世所目擊。
  • 詩篇 89:1-2
  • 彌迦書 7:20
  • 希伯來書 11:39-40
    凡此何一非因信德而見稱者乎?顧其未獲所許者何也?蓋天主夙為吾人備有更微妙之事、而古人之成全、實有待乎吾人者焉。
  • 使徒行傳 13:34-39
    至其復活之後、不復歸於朽壞、天主亦曾明言曰:「吾將以所許於大維之恩澤加諸爾身。」而另一聖詠又曰:「不容聖者身、沾染朽腐痕。」夫大維在世、既完成天主之旨、及其既逝、與列祖同塋、則已朽壞;惟天主所復活之耶穌、則未見朽壞也。兄弟須知赦罪之道、端賴耶穌而傳。凡摩西律法之所不能使爾稱義者、苟能信賴耶穌、則無在而不稱義矣。
  • 詩篇 85:10
    但能小心翼翼以事主兮。應證救恩之實邇。行見光榮之重臨兮。盤桓乎吾地。
  • 申命記 33:4
  • 出埃及記 20:1-17
  • 申命記 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