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8-10
    不但這樣,我也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為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他,我把萬事都拋棄了,看作廢物,為了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義,就是基於信心,從神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和他復活的大能,並且在他所受的苦上有分,受他所受的死;
  • 馬太福音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好處呢?人還能用甚麼換回自己的生命呢?
  • 馬太福音 6:25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也不要為身體憂慮穿甚麼。難道生命不比食物重要嗎?身體不比衣服重要嗎?
  • 以賽亞書 2:20-21
    到那日,人必把那些自己所做、供自己敬拜的金偶像和銀偶像,拋給田鼠和蝙蝠。這樣,當耶和華起來,大地震動的時候,他們就能進入磐石縫中和巖石隙裡,躲避耶和華的驚嚇和他威嚴的榮光。
  • 耶利米書 41:8
    只是他們中間有十個人卻對以實瑪利說:“請不要殺死我們!因為我們有許多小麥、大麥、油和蜜,埋藏在田間。”他就住了手,沒有把這十個人在他們的兄弟中一同殺死。
  • 以斯帖記 7:3-4
    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是在你眼前蒙恩,王若是喜歡,我所要的,是要王把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求王把我的族人賜給我。因為我和我的族人被人出賣,快要毀滅,被殺盡、滅絕了。我們若是只被賣為奴婢,我也必閉口不言,但王的損失是敵人不能補償的。”
  • 使徒行傳 27:18-19
    風浪把我們顛簸得很厲害,第二天他們就把貨物拋在海裡,第三天又親手把船上的用具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