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伯记 24: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24:6
    “不可拿人的石磨或上面的磨石作抵押,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抵押。
  • 约伯记 22:6-9
    因你无故强取弟兄的抵押,剥去赤身者的衣服。疲乏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食物。有能力的人得土地;尊贵的人住在其中。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你折断孤儿的膀臂。
  • 申命记 24:17-21
    “不可对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服作抵押。要记得你曾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从那里救赎了你,所以我吩咐你遵行这事。“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了一捆在田间,就不要再回去拿,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好让耶和华—你的神在你手里所做的一切,赐福给你。你打了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掉落的不可拾取,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
  • 约伯记 31:16-17
    “我若不让贫寒人遂其所愿,或是叫寡妇眼中失望,或独自吃自己的食物,孤儿没有吃其中些许;
  • 申命记 24:10-13
    “你借给邻舍,无论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抵押品。要站在外面,等那借贷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交给你。他若是困苦的人,你不可用他的抵押品盖着睡觉。日落的时候,总要把抵押品还给他,让他用那件外衣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就是你的义行了。
  • 撒母耳记上 12:3
    我在这里,你们要在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面前为我作证,我夺过谁的牛,抢过谁的驴,欺负过谁,虐待过谁,从谁手里收过贿赂而蒙蔽自己的眼目呢?若有,我必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