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3: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6: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 撒母耳記下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 詩篇 14:2
    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
  • 詩篇 19:7-8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
  • 耶利米書 3:13
    只要承認你的罪孽,就是你違背耶和華-你的神,在各青翠樹下向別神東奔西跑,沒有聽從我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
  • 1約翰福音 1:8-10
  • 民數記 12:11
    就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 羅馬書 7:12-14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 路加福音 15:18-22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 詩篇 139:1-4
    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
  • 約伯記 34:9
    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
  • 約伯記 7:20
    鑒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子,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
  • 創世記 16:13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因而說:「在這裏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 箴言 5:21
    因為,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華眼前;他也修平人一切的路。
  • 箴言 15:3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他都鑒察。
  • 馬太福音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 箴言 28:13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 路加福音 18:13
    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 耶利米書 23:24
    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
  • 詩篇 11:4
    耶和華在他的聖殿裏;耶和華的寶座在天上;他的慧眼察看世人。
  • 耶利米書 2:8
    祭司都不說,耶和華在哪裏呢?傳講律法的都不認識我。官長違背我;先知藉巴力說預言,隨從無益的神。
  • 耶利米書 31:18-19
    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歎說:你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神。我回轉以後就真正懊悔;受教以後就拍腿歎息;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
  • 詩篇 119:128
    你一切的訓詞,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我卻恨惡一切假道。
  • 傳道書 5:8
    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
  • 羅馬書 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 歷代志下 16:9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你這事行得愚昧;此後,你必有爭戰的事。」
  • 羅馬書 7:22
    因為按着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