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4: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27:23
    人向之鼓掌、叱之離所、
  • 撒母耳記上 15:23
    違逆與卜筮同罪、頑梗與拜偶像事家神同科、爾棄耶和華命、耶和華亦棄爾、不使為王、
  • 以賽亞書 1:19-20
    如爾願之而順從、則可食地之美產、如爾不願而悖逆、則為刃所吞、耶和華口言之矣、○
  • 約伯記 11:2-3
    言既多、豈可不答、侈口者、豈得稱義、爾之誇詡、豈能俾人緘口、爾之姍笑、豈不致愧、
  • 約伯記 35:2-3
    爾以為有理、自謂我之義、愈於上帝之義乎、致雲、我何所得、較之干罪、何所益乎、
  • 約伯記 23:2
    今我之愬、謂為悖逆、而所受之譴責、甚於我之呻吟、
  • 約伯記 8:2-3
    爾為此言、迄於何時、爾口之詞、有若狂風、伊於胡底、上帝豈背乎公、全能者豈戾乎義、
  • 約伯記 35:16
    故約伯空啟厥口、多發無知之言、
  • 約伯記 42:7
    耶和華諭約伯之後、諭提幔人以利法曰、我怒及爾、與爾二友、因爾曹論我、不如我僕約伯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