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19: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记 20:12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 出埃及记 20:8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 以弗所书 6:1-3
    作儿女的,你们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 希伯来书 12:9
    再者,我们曾有肉身之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灵性之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而得生命吗?
  • 利未记 11:44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要使自己分别为圣,要成为圣,因为我是神圣的。你们不可因地上爬行的群聚动物使自己不洁净。
  • 出埃及记 16:29
    你们看,耶和华既然将安息日赐给你们,所以第六天他就赐给你们两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都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许任何人从这里出去。”
  • 以西结书 22:7-8
    你那里有轻慢父母的,在你当中有欺压寄居者的,你那里也有亏负孤儿寡妇的。你藐视我的圣物,干犯我的安息日。
  • 出埃及记 21:15
    “打父母的,必被处死。
  • 箴言 23:22
    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不可因母亲年老而轻看她。
  • 出埃及记 21:17
    “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
  • 利未记 26:2
    你们要谨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圣所。我是耶和华。
  • 申命记 27:16
    “‘轻慢父母的,必受诅咒!’众百姓要说:‘阿们!’
  • 出埃及记 31:13-17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因为这是你我之间世世代代的记号,叫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是使你们分别为圣的。你们要守安息日,以它为圣日。凡干犯这日的,必被处死;凡在这日做工的,那人必从百姓中剪除。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守完全安息的安息圣日。凡在安息日做工的,必被处死。’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世世代代守安息日为永远的约。这是我和以色列人之间永远的记号,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第七日就安息舒畅。”
  • 以赛亚书 56:4-6
    因为耶和华如此说:“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选择我旨意,持守我约的太监,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纪念碑,有名号,胜过有儿有女;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那些与耶和华联合,事奉他,爱他名,作他仆人的外邦人,凡谨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约的人,
  • 以西结书 20:12
    我将我的安息日赐给他们,在我与他们中间作记号,让他们知道我—耶和华是使他们分别为圣的。
  • 箴言 30:17
    嘲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谷中的乌鸦必啄他的眼睛,小鹰也必吃它。
  • 申命记 21:18-21
    “人若有顽梗忤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然惩戒他,他还是不听从他们,父母就要抓住他,带他出去到当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顽梗忤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然后,城里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全以色列听见了都要害怕。”
  • 以赛亚书 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脚践踏安息日,不在我的圣日做自己高兴的事,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尊敬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悦,也不随意说话;
  • 箴言 6:20-21
    我儿啊,要遵守你父亲的命令,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教诲。要常挂在你心上,系在你颈项上。
  • 马太福音 15:4-6
    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须处死。’你们倒说:‘无论谁对父母说:我所当供奉你的已经作了奉献,就可以不孝敬他的父亲。’这就是你们藉着传统,废了神的话。
  • 箴言 30:11
    有一类人,诅咒父亲,不给母亲祝福。
  • 玛拉基书 1:6
    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孝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孝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这些藐视我名的祭司啊!”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
  • 箴言 1:8
    我儿啊,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教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