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3
    如果用牛作燔祭,必須用毫無殘疾的公牛,在會幕門口獻上,便可蒙耶和華悅納。
  • 利未記 1:10
    「如果用綿羊或山羊作燔祭,必須用毫無殘疾的公羊。
  • 路加福音 23:41
    我們是罪有應得,但這個人沒有犯過罪。」
  • 利未記 4:32
    「他若獻綿羊作贖罪祭,必須獻一隻毫無殘疾的母綿羊。
  • 路加福音 23:47
    百夫長見此情形,便讚美上帝,說:「這人的確是個義人。」
  • 以弗所書 5:27
    以便把聖潔、完美、沒有污點、皺紋等瑕疵的榮耀教會呈獻給祂自己。
  • 馬太福音 27:4
    「我出賣了清白無辜的人,我犯罪了!」他們說:「那是你自己的事,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 出埃及記 12:5
    羊羔必須是毫無殘疾、一歲的公綿羊或公山羊。
  • 路加福音 23:14
    對他們說:「你們帶這個人來,指控祂煽動百姓造反,我當著你們的面審問了祂,卻查不出祂有任何你們指控祂的罪。
  • 彼得前書 2:22-24
    祂沒有犯罪,口中也沒有詭詐。祂被辱駡也不還口,被迫害也不揚言報復,只把自己交託給按公義施行審判的上帝。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向著罪死了,可以過公義的生活。因祂所受的鞭傷,你們得到了醫治。
  • 約翰福音 19:4
    彼拉多又走到外面對眾人說:「我把祂帶到你們面前,好讓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
  • 馬太福音 27:54
    看守耶穌的百夫長和士兵看見地震及所發生的一切,都很害怕,說:「這人真是上帝的兒子啊!」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以無罪之身代替不義之人,為要領你們到上帝面前。祂的肉體雖被處死,但祂藉著聖靈復活了。
  • 馬太福音 27:19
    彼拉多正坐堂斷案時,他夫人派人來對他說:「你不要插手這個義人的事!我今天在夢中因為這個人受了許多苦。」
  • 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見再說也無濟於事,反而會引起騷亂,於是拿了一盆水來,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自己負責。」
  • 哥林多後書 5:21
    上帝使無罪的基督擔當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藉著基督成為被上帝接納的義人。
  • 彼得前書 1:19
    而是靠無瑕無疵的代罪羔羊——基督的寶血。
  • 希伯來書 9:14
    更何況基督藉著永恆的靈把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上帝呢?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脫離導致滅亡的行為,以便事奉永活的上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