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3
    若用牛以獻火焚祭、必用無疵之牡者、牽於會幕門前、獻於主以蒙悅納、
  • 利未記 1:10
    若用羊獻為火焚祭、無論綿羊山羊、皆當用無疵之牡者、
  • 路加福音 23:41
    我儕受罪、宜也、蓋我所受、稱我所行、惟此人所行無不善、
  • 利未記 4:32
    若獻綿羊為贖罪祭、則用無疵之牝者、
  • 路加福音 23:47
    百夫長見此事、歸榮天主云、是誠義人也、
  • 以弗所書 5:27
    俾立於己前為榮耀之教會、無瑕垢縐容等類之疵、乃聖潔純全無玷、
  • 馬太福音 27:4
    曰、我賣無辜者之血有罪矣、眾曰、此與我儕何與、爾自當之、
  • 出埃及記 12:5
    羔當無殘疾之牡者、生未盈歲、或取自綿羊、或取自山羊、
  • 路加福音 23:14
    謂之曰、爾曹以此人解於我、言其惑民、我即以爾所訟之諸事、當爾前審之、未見其有罪、
  • 彼得前書 2:22-24
    彼未行惡、口無詭譎、被詬不反詬、受苦不出厲言、惟以己託於公義審判之主、彼懸於木、親身負我眾之罪、使我儕既脫罪若死、則可為義而生、蓋彼受鞭撻、而爾得痊愈、
  • 約翰福音 19:4
    彼拉多復出、語眾曰、我攜之出、就爾、使爾知我不見其有罪、
  • 馬太福音 27:54
    百夫長及同守耶穌者、見地震、與所歷之事、懼甚、曰、此誠為天主之子、
  • 彼得前書 3:18
    蓋基督亦一次為人之罪受苦、受苦有原文抄本作受死乃義者代不義者、欲導我儕至天主前、以身受死、以神復活、以身受死以神復活或作以身言乃受死以神言乃復活
  • 馬太福音 27:19
    方伯坐堂時、其妻遣人謂之曰、於此義人、爾毋所為、蓋我今日於夢中、不勝為之受苦、
  • 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見言之無益、愈以生亂、乃取水在眾前盥手、曰、流此義人之血、非我之罪、爾自當之、
  • 哥林多後書 5:21
    天主使彼無罪者、為我儕成為罪、使我儕因彼成為天主之義、或作天主使彼無罪者為我儕視為有罪致我儕賴彼而得天主之義
  • 彼得前書 1:19
    乃以基督之寶血、如無疵無玷羔羊之血、
  • 希伯來書 9:14
    何況基督感於永在之神、以己無瑕之身、獻於天主、其血豈更不淨爾心去妄行、使爾奉事永生之天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