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2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要献一头没有残疾的公牛,献在会幕的门口,他就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 利未记 1:10
    “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羊。
  • 路加福音 23:41
    我们是应得的,因为我们是自作自受,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对的事。”
  • 利未记 4:32
    “人若牵一只绵羊为赎罪祭作供物,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 路加福音 23:47
    百夫长看见所发生的事,就归荣耀给神,说:“这人真是个义人!”
  • 以弗所书 5:27
    好献给自己,作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缺陷,而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 马太福音 27:4
    说:“我出卖了无辜人的血有罪了。”他们说:“那跟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 出埃及记 12:5
    你们要从绵羊或山羊中取一只无残疾、一岁的公羔羊,
  • 路加福音 23:14
    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煽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这人犯过你们控告他的任何罪;
  • 彼得前书 2:22-24
    “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辱骂不还口,受害也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给公义的审判者。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得了医治。
  • 约翰福音 19:4
    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看,我带他出来见你们,让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状。”
  • 马太福音 27:54
    百夫长和跟他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和所经历的事,非常害怕,说:“他真是神的儿子!”
  • 彼得前书 3:18
    因为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领你们到神面前。在肉体里,他被治死;但在灵里,他复活了。
  • 马太福音 27:19
    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因他受了许多的苦。”
  • 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 哥林多后书 5:21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使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 彼得前书 1:19
    而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的血。
  • 希伯来书 9:14
    何况基督的血,他藉着永远的灵把自己无瑕疵地献给神,更能洗净我们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