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要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 利未記 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 路加福音 23:41
    我們是應得的,因為我們是自作自受,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
  • 利未記 4:32
    「人若牽一隻綿羊為贖罪祭作供物,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 路加福音 23:47
    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就歸榮耀給神,說:「這人真是個義人!」
  • 以弗所書 5:27
    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缺陷,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 馬太福音 27:4
    說:「我出賣了無辜人的血有罪了。」他們說:「那跟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 出埃及記 12:5
    你們要從綿羊或山羊中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羔羊,
  • 路加福音 23:14
    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裏,說他是煽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這人犯過你們控告他的任何罪;
  • 彼得前書 2:22-24
    「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他被辱罵不還口,受害也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給公義的審判者。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得了醫治。
  • 約翰福音 19: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看,我帶他出來見你們,讓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
  • 馬太福音 27:54
    百夫長和跟他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和所經歷的事,非常害怕,說:「他真是神的兒子!」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領你們到神面前。在肉體裏,他被治死;但在靈裏,他復活了。
  • 馬太福音 27:19
    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因他受了許多的苦。」
  • 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 彼得前書 1:19
    而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的血。
  • 希伯來書 9:14
    何況基督的血,他藉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