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3
    如欲燔牛、必取牡者、純潔是務、牽至會幕前、冀我悅納。
  • 利未記 1:10
    如欲燔羊、則綿羊可、山羊亦可、必取牡者、純潔是務、
  • 路加福音 23:41
    我儕宜也、蓋我所受、當我所行、而此人所為、無不是也、
  • 利未記 4:32
    如奉綿羊之羔、獻祭以贖罪、必取牝者、純潔是務、
  • 路加福音 23:47
    百夫長見此、歸榮上帝云、是誠義人也、
  • 以弗所書 5:27
    會既榮矣、無若瑕垢皺容、必潔而無玷、立於己前、
  • 馬太福音 27:4
    我賣無辜者之血、有罪矣、僉曰、於我何與、爾自當之、
  • 出埃及記 12:5
    取純潔牡羔、生未盈歲者、綿羊山羊俱可。
  • 路加福音 23:14
    爾曹以此人解我、言其亂民、我即爾所訟之事、當前審之、未見其有罪、
  • 彼得前書 2:22-24
    其不行惡、口無詭譎、見詬不反、受苦不校、上帝鞫人至公、耶穌托之、身懸於木、為我受刑、令我去惡遷善、蓋以耶穌受鞭扑而醫爾、
  • 約翰福音 19:4
    彼拉多復出語眾曰、我觀其人無罪、故攜之出、使爾知之、
  • 馬太福音 27:54
    百夫長及同守耶穌者、見地震、與所歷之事、懼甚、曰、此誠上帝子也、○
  • 彼得前書 3:18
    昔基督欲導我儕、至上帝前、其為人罪受苦、以義代不義、身死而賴聖神復生、
  • 馬太福音 27:19
    方伯坐於堂、夫人使謂之曰、此義人、爾無以為也、我於夢中、不勝為之哀惻焉、○
  • 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見言之無益、愈以生亂、乃於眾前、取水盥手、曰、流此義人之血、非我罪也、爾眾當之、
  • 哥林多後書 5:21
    基督未嘗有罪、上帝以基督代我為贖罪之祭、使我緣基督稱義於上帝矣、
  • 彼得前書 1:19
    實以基督之寶血、譬彼羔羊、無疵無玷、
  • 希伯來書 9:14
    何況基督賴恆在之神、自無瑕垢、而獻己與上帝、其血能淨爾心、去妄行、使事永生之上帝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