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1:22
    他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是聖的,他都可以吃;
  • 哥林多前書 9:4
    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吃喝嗎?
  • 哥林多前書 9:13-14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聖殿供職的,就吃殿中的供物;侍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祭物嗎?主也曾這樣吩咐,叫傳福音的人靠福音為生。
  • 民數記 18:11-19
    以色列人禮物中的舉祭,與他們的搖祭,都是你的;我已經給了你和你的兒女,作為永遠應得的分;在你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吃。最好的油、最好的新酒和五穀,就是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初熟的物,我都賜給你。從他們地上帶來給耶和華的初熟的物,都要歸給你們;在你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必歸給你。有血肉生命頭生的,無論是人或是牲畜,就是他們獻給耶和華的,都必歸給你;只是人類頭生的,你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關於他們的贖價,一個月以上的,你要照你估定的價,按著聖所的秤,就是按照聖所的標準重量(“就是按照聖所的標準重量”,原文作“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用五十七克銀子贖出來。只是頭生的牛、頭生的綿羊,或是頭生的山羊,你不可贖出來;牠們都是聖的。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把牠們的脂油焚燒,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牠們的肉卻要歸給你,像搖過的胸和右腿要歸給你一樣。以色列人奉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了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兒女,作永遠應得的分;這是在耶和華面前給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後裔作永遠的鹽約。”
  • 申命記 18:3-4
    “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要把前腿、兩腮和胃給祭司。你也要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