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5-12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棚;祭司要把指頭蘸在血裏,在永恆主面前、對着聖所的帷帳彈點兒血七次。祭司要把點兒血抹在會棚內永恆主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又把公牛所有的血都倒在會棚的出入處燔祭壇腳那裏。他要把解罪祭的公牛一切脂肪都取起來;就是把蓋臟腑上的脂肪和臟腑上的一切脂肪、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靠近腰兩旁的脂肪、和肝上的附屬物、連腰子、都取下來,(正如從平安祭的牛取起來一樣);祭司要把這些祭品燻在燔祭壇上。至於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連頭帶腿、以及臟腑和糞:就是整隻公牛,卻要搬出營外、潔淨的地方、倒灰的所在、在柴上用火燒牠:總要在倒灰的地方燒。
  • 希伯來書 9:12-14
    也沒有藉着山羊和牛犢的血,乃藉着自己的血、儘一次地進去,就立得了永世的贖放。若山羊和公牛的血、跟母牛犢的灰、灑在被俗污沾染的人身上、尚且能使他們成聖別、以致肉身潔淨,何況基督的血呢?基督藉着永恆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與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潔淨我們的良知,除去屬死的行為,使我們能事奉永活的上帝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