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14
    當發覺他們犯了罪的時候,會眾就要獻一頭公牛作贖罪祭,把牠牽到會幕前面;
  • 羅馬書 8:3
    律法是因肉體而軟弱無力,所作不到的,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
  • 民數記 29:16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29:5
    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 利未記 5:4
    或有人嘴唇輕率發誓,無論是出於惡意或是出於好意,他沒有留意起了甚麼誓;他一知道,就有罪了。
  • 利未記 9:3
    你也要告訴以色列人:你們要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又取一頭一歲的牛犢和一隻一歲的綿羊羔作燔祭,兩樣都要沒有殘疾的;
  • 民數記 28:30
    還要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 列王紀下 22:10-13
    書記沙番又告訴王說:“希勒家大祭司交給我一卷書卷。”書記沙番就在王面前誦讀那書卷。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的時候,就撕裂自己的衣服。王又吩咐希勒家祭司、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米該亞的兒子亞革博、書記沙番和王的臣僕及亞撒雅說:“你們去,為了我、為了人民、為了猶大全國,因著所發現的這書卷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為耶和華向我們所發的怒氣極大;這是因著我們的祖先沒有聽從這律法書上的話,沒有照著所有寫給我們的去行。”
  • 利未記 4:3
    “如果受膏的祭司犯了罪,使人民陷在罪裡,他就要為自己所犯的罪,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給耶和華作贖罪祭。
  • 民數記 7:28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7:22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29:11
    在為贖罪的贖罪祭、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28:15
    又要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獻給耶和華,在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 利未記 4:28
    他一發覺犯了罪,就要為自己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作供物。
  • 民數記 7:34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7:16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利未記 23:19
    你們又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 民數記 29:19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15:24
    如果有無心之失,是會眾不知道的,全體會眾就要把一頭公牛犢作燔祭,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祭,並且照著規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上,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