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4
    他要把公牛牽到會棚的出入處,在永恆主面前、按手在公牛頭上,在永恆主面前把公牛宰了。
  • 利未記 4:24
    按手在那山羊的頭上,在永恆主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牠:這是解罪祭。
  • 利未記 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為自己行除罪禮,便蒙悅納。
  • 利未記 4:15
    會眾的長老要在永恆主面前按手在公牛頭上,在永恆主面前把公牛宰了。
  • 希伯來書 10:4-1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把罪除掉的。所以基督進入世界的時候,他仿彿是用詩人的話來說:『祭物和供物、你未嘗願要過,你只為我豫備了身體以自獻為祭。全燔祭和為罪獻的祭、你未嘗喜悅過。於是我說:「看哪,我來了;上帝啊,我來是要遵行你旨意的」;關於我的事、經卷上已有記載了。』以上既說:『祭物和供物、全燔祭和為罪獻的祭、你未嘗願要過,也未嘗喜悅過(而這種祭物卻是按照律法而供獻的);以後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旨意的』。可見他是取消那先前的,為要立定那在後的啊。本着這個旨意,藉着耶穌基督儘一次之供獻身體,我們已成為聖別了。再者,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作事奉的工,屢次供獻同樣的祭物、永不能把罪除掉的祭物。惟獨這一位、卻替罪獻了一次的祭,就永續不斷地坐在上帝的右邊;以後就只期待着、到他的仇敵都被處置做他腳的凳子為止。因為他用一次的供獻、就已使聖別的人永持不變地完全無罪了。
  • 利未記 4:33
    他要按手在那解罪祭牲的頭上,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牠、作為解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