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8: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8:2
    爾攜亞倫與其諸子來、取其衣及膏油、又取牡犢一、為贖罪祭、並牡綿羊二、無酵餅一筐、
  • 出埃及記 29:15-18
    牽一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爾宰是羊、以血灑於祭臺之四圍、剖分此羊、洗臟與脛、及剖分之肉並首、置於一處、以羊全體、焚於祭臺上、是為獻於主之火焚祭、為馨香、為獻於主之火祭、
  • 利未記 1:4-13
    按手於火焚祭牲之首、可蒙悅納、可冀罪贖、宰牛於主前、亞倫之子孫為祭司、攜血以至、灑於會幕門前之祭臺四周、剝火焚祭牲之皮、將肉剖分為塊、祭司亞倫之子孫、燃火於祭臺、陳柴於火上、亞倫之子孫為祭司、以所剖分之肉、與首及脂、置於祭臺火焚之柴上、或作悉陳於柴在祭臺之火上下同惟臟與脛以水洗滌、祭司將一切焚於祭臺上、是為火焚祭、為馨香之火祭獻於主、○若用羊獻為火焚祭、無論綿羊山羊、皆當用無疵之牡者、當宰於主前、在祭臺北、亞倫之子孫為祭司、以血灑於祭臺四周、將祭牲之肉、剖分為塊、祭司以所剖分之肉、與首及脂、置於祭臺火焚之柴上、惟臟與脛以水洗滌、祭司悉奉之、焚於祭臺上、是為火焚祭、為馨香之火祭獻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