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3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8:35
    眾人出來,要看發生了甚麼事;到了耶穌那裏,發現那人坐在耶穌腳前,鬼已離開了他,穿着衣服,神智清醒,他們就害怕。
  • 箴言 8:34
    聽從我,天天在我門口守望,在我門框旁等候的,那人有福了。
  • 使徒行傳 22:3
    保羅說:「我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但在這城裏長大,在迦瑪列門下按着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就如你們大家今日一樣。
  • 約翰福音 12:3
    馬利亞拿着一斤極貴的純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裏充滿了膏的香氣。
  • 申命記 33:3
    他實在疼愛萬民。他的眾聖徒都在你手中,他們坐在你的腳下,領受你的言語。」
  • 路加福音 2:46
    過了三天,他們發現他在聖殿裏,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 哥林多前書 7:32-40
    我願你們一無掛慮。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令主喜悅;結了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妻子喜悅,於是,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為主的事掛慮,為要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丈夫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做合宜的事,得以不分心地對主忠誠。若有人認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適婚年齡,他可以隨意處理,不算有罪,讓兩人結婚就是了。倘若有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不讓女兒結婚,這樣做也好。這樣看來,讓自己的女兒結婚固然是好,不讓她結婚更好。丈夫活着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長眠了,妻子就自由了,可以隨意再嫁,只是要嫁給主裏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見,她若能守節就更有福氣。我想我自己也有神的靈的感動。
  • 約翰福音 11:1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姐姐馬大的村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