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2:6-8
    無論誕育男女、潔日既屆、則攜未盈歲之羔為燔祭、及鳲鳩、或雛鴿、為贖罪祭、至會幕祭司前、容祭司獻之於我、代為贖罪、婦既流血、而蒙不潔、必如是始潔、婦生男女、其例若此。如婦不能備羔、必攜雙鳩或二雛鴿、一為燔祭、一為贖罪祭、容祭司代為贖罪、而婦始得為潔。
  • 哥林多後書 8:9
    爾曹知我主耶穌基督之恩乎、彼原富、因爾致貧、使爾以其貧致富、
  • 利未記 12:2
    告以色列族云、婦懷妊生男、必蒙不潔、歷至七日、如癸水適至、別室居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