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7: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6:37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cunpt)
  • 羅馬書 2:1-2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cunpt)
  • 雅各書 4:11-12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cunpt)
  • 羅馬書 14:10-13
    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經上寫着:主說: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cunpt)
  • 路加福音 6:41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cunpt)
  • 哥林多前書 4:3-5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 (cunpt)
  • 馬太福音 7: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cunpt)
  • 羅馬書 14:3-4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cunpt)
  • 馬太福音 7: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cunpt)
  • 以西結書 16:52-56
    你既斷定你姊妹為義,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為可憎,她們就比你更顯為義;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你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我必叫她們被擄的歸回,就是叫所多瑪和她的眾女,撒馬利亞和她的眾女,並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歸回,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並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們得安慰,你就抱愧。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眾女必歸回原位;撒馬利亞和她的眾女,你和你的眾女,也必歸回原位。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惡行沒有顯露以先,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瑪。那受了凌辱的亞蘭眾女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眾女都恨惡你,藐視你。 (cunpt)
  • 雅各書 3:1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 (cunpt)
  • 以賽亞書 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的人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得榮耀,使我們得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究竟是他們!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