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希米記 13: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尼希米記 10:37-39
    並將初熟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的果子、新酒與新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裏,又把我們土地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鎮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的殿,收在庫房的倉裏。因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把禮物,就是五穀、新酒和新油,帶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倉裏,供職的祭司、門口的守衛、歌唱的都在那裏。我們絕不會不顧我們神的殿。
  • 瑪拉基書 3:10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尼希米記 12:44
    當日,有些人受派管理庫房,把舉祭、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一奉獻,按各城的田地,照律法所定,歸給祭司和利未人的份,都收在庫房裏。猶大人因祭司和利未人供職就歡樂。
  • 申命記 14:22
    「每年,你務必從你播種的一切收成,田地所出產的,取十分之一獻上。
  • 民數記 18:20-26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份。在以色列人中,我是你的份,你的產業。「至於利未的子孫,看哪,我已賜給他們以色列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為業,作為他們在會幕中事奉的酬勞。以色列人不可再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當罪而死。惟獨利未人要在會幕中事奉,他們要擔當罪孽,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因為以色列人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產業。」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吩咐利未人,對他們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從這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 利未記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耶和華為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