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希米记 7:4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7:2-8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还特许的愿,被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你估定的,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要按圣所的平,估定价银五十舍客勒。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若是从五岁到二十岁,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若是从一月到五岁,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若是从六十岁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他若贫穷,不能照你所估定的价,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许愿人的力量估定他的价。 (cunps)
  • 历代志上 9:2
    先从巴比伦回来,住在自己地业城邑中的有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尼提宁的首领。 (cunps)
  • 以斯拉记 2:43
    尼提宁: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cunps)
  • 约书亚记 9:23-27
    现在你们是被咒诅的!你们中间的人必断不了作奴仆,为我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他们回答约书亚说:“因为有人实在告诉你的仆人,耶和华你的神曾吩咐他的仆人摩西,把这全地赐给你们,并在你们面前灭绝这地的一切居民,所以我们为你们的缘故甚怕丧命,就行了这事。现在我们在你手中,你以怎样待我们为善为正,就怎样做吧!”于是约书亚这样待他们,救他们脱离以色列人的手,以色列人就没有杀他们。当日约书亚使他们在耶和华所要选择的地方,为会众和耶和华的坛作劈柴挑水的人,直到今日。 (cun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