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28: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28:15
    日所獻祭灌酒而外、亦以山羊羔一、獻之於我、為贖罪祭。
  • 民數記 28:22
    更獻山羊一、為贖罪祭。
  • 加拉太書 3:13
    基督贖我、脫法之咒詛、以其代我咒詛也、經云、懸木者、服咒詛矣、
  • 彼得前書 2:24
    身懸於木、為我受刑、令我去惡遷善、蓋以耶穌受鞭扑而醫爾、
  • 彼得前書 3:18
    昔基督欲導我儕、至上帝前、其為人罪受苦、以義代不義、身死而賴聖神復生、
  • 民數記 15:24
    會眾無知而蹈罪、則必以牡犢一為燔祭、取其馨香、以獻我、與其禮物、酒以灌奠、悉循常例、亦奉山羊之羔、為贖罪祭。
  • 哥林多後書 5:21
    基督未嘗有罪、上帝以基督代我為贖罪之祭、使我緣基督稱義於上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