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5: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5:19
    令婦發誓、告之曰、如汝克循婦道、未與他人有私、不玷爾身、則致詛之苦水、不害及爾、
  • 彼得前書 1:7
    使爾信主、見試而彌堅、非若金、一經煆煉、漸即消磨者可比、待耶穌基督顯日、得頌美尊榮、
  • 哥林多後書 4:17
    蓋今時、即遘艱辛、亦為甚微、越至於後、得享至大悠久之榮、
  • 彌迦書 7:7-10
    惟我仰望我之上帝耶和華、彼必垂聽、而加拯救、我雖隕越、必復振興、我雖居暗域、耶和華必賜光明、故予寇仇、毋庸欣喜、我獲罪於耶和華、雖受撲責、不敢疾怨、待彼伸我之冤、導我入於光明、則彼之仁義以彰、我敵見之、含羞抱愧、昔彼問我云、爾之上帝耶和華安在、今遭蹂躪、若衢路之泥、我目睹之。
  • 詩篇 113:9
    不妊之婦、今產多男、喜樂不勝兮、爾曹當頌美耶和華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