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9: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5:7-8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就應當把舊酵除淨,好讓你們成為新的麵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羊羔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又邪又惡的酵,而是要用純潔真實的無酵餅。
  • 歷代志下 35:1
    約西亞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記念耶和華;正月十四日他們宰了逾越節的羊羔。
  • 申命記 16:1-2
    “你要守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的一個晚上,把你從埃及地領出來。你要在耶和華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的地方,把羊和牛作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 利未記 23:5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黃昏的時候”直譯是“兩黃昏之間”),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 馬可福音 14:12
    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殺逾越節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問耶穌:“你要我們到哪裡去,為你預備逾越節的晚餐呢?”
  • 約書亞記 5:10
    以色列人在吉甲安營;正月十四日晚上,他們在耶利哥的平原守逾越節。
  • 以斯拉記 6:19
    正月十四日,被擄歸回的人守逾越節。
  • 出埃及記 12:1-20
    耶和華在埃及地告訴摩西和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的第一個月。你們要告訴以色列全體會眾說:本月初十,他們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如果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家長就要和靠近他家的鄰居按著人數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的時候,要按著各人的食量計算。你們的羊羔要毫無殘疾,一歲以內的公羊;你們可以從綿羊或山羊裡取。你們要把羊羔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在黃昏的時候”直譯是“兩黃昏之間”),以色列全體會眾要把羊羔宰殺。他們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兩邊的門柱和門楣上。當那一夜,你們要吃羊羔的肉,肉要用火烤了,和無酵餅與苦菜一同吃,不可吃生的,也不可用水煮;只可吃用火烤的。頭、腿和內臟都一起吃。你們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如果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掉。你們要這樣吃羊羔:腰間束上帶,腳上穿著鞋,手中拿著杖,快速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因為在那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或是牲畜,都要殺掉;我也要審判埃及的一切神祇,我是耶和華。這血要在你們居住的房屋上作你們的記號;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一看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災禍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毀滅你們。這一日必作你們的記念日;你們要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節日作永遠的定例。“你們要吃無酵餅七天;可是第一天就要把酵從你們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起直到第七日,凡吃有酵之物的,那人必從以色列中被除滅。第一日你們要有聖會,第七日你們也要有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的以外,一切工作都不可作。你們要守無酵節,因為就在這一天,我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一日作為永遠的定例。從正月十四日晚上起,直到本月二十一日晚上止,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之內在你們的家中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外國人或是本地人,那人必從以色列的會眾中被剪除。凡是有酵的,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居住的地方,你們都要吃無酵餅。”
  • 路加福音 22:7
    除酵日到了,在這一天應當宰殺逾越節的羊羔。
  • 民數記 28:16
    “‘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