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6: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20:4-7
    亞比米勒還沒有親近撒拉,因此他說:「主啊,難道你要毀滅一個無辜的國家嗎?那人親口對我說這女人是他妹妹,她也說那人是她哥哥。我問心無愧,沒有做錯。」上帝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問心無愧,所以我才阻止你,不讓你親近她,免得你得罪我。現在你要把那人的妻子還給他,他是個先知,他會為你禱告,使你活命。要知道,如果你不這樣做,你和你的人民都必死。」
  • 撒母耳記下 16:21
    亞希多弗說:「你父親留下幾個妃嬪看守宮殿,你要跟她們同寢,叫所有的以色列人知道你與父親誓不兩立,這樣支持你的人會更堅定。」
  • 以西結書 22:11
    有人與鄰居的妻子幹出可憎之事,有人玷污自己的兒媳婦,有人姦污自己的同父姊妹。
  • 利未記 20:10
    如果有人與別人的妻子通姦,姦夫淫婦必須被處死。
  • 箴言 16:5
    耶和華厭惡心驕氣傲者,他們必逃不過祂的責罰。
  • 撒母耳記下 11:3-4
    大衛就派人去打聽這個女人是誰,得知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芭。大衛差人把她接來,她來了,大衛就與她同寢,那時她的月經剛潔淨。事後,她便回家去了。
  • 撒母耳記下 12:9-10
    你為什麼蔑視我的命令,做出我視為可憎的事呢?你藉亞捫人的刀殺了赫人烏利亞,把他的妻子據為己有。因為你藐視我,把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據為己有,從今以後,殺戮流血的事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 創世記 26:10-11
    亞比米勒說:「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們呢?萬一百姓中有人想佔有她,你就使我們陷入罪中了。」於是,亞比米勒下令全國:凡傷害他們二人的,必被處死。
  • 哥林多前書 7:1
    關於你們信上所寫的事,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是好的。
  • 瑪拉基書 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來到你們當中施行審判,速速作證指控那些行邪術的、通姦的、起假誓的、克扣工人薪水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冤枉異鄉人的,以及不敬畏我的。
  • 耶利米書 5:8-9
    他們像吃得肥壯、發情的公馬,垂涎鄰居的妻子。我怎能不懲罰他們呢?我怎能不親自報應這樣的國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 創世記 12:18-19
    法老便召見亞伯蘭,說:「你做的是什麼事?為什麼不告訴我她是你妻子?為什麼說她是你妹妹,以致我娶她為妻呢?現在你妻子在這裡,帶她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