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哀时的禁例
1“你们是耶和华—你们 神的儿女。不可为了死人割划自己,也不可使额上14.1“额上”:原文是“两眼之间”。光秃;
2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你 神神圣的子民,耶和华从地面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作自己宝贵的子民。”
洁净和不洁净的食物
(利11.1–21)
3“凡可憎的物, 你都不可吃。
4可吃的牲畜是:牛、绵羊、山羊、
5鹿、羚、麃子、野山羊、瞪羚、羚羊、山绵羊。
6凡蹄分两瓣,分趾蹄而又反刍食物的牲畜,你们都可以吃。
7但那反刍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骆驼、兔子、石獾,虽然反刍却不分蹄,对你们是不洁净的;
8猪,虽然分蹄却不反刍,对你们也是不洁净的。它们的肉,你们一点都不可吃;它们的尸体,你们也不可摸。
11“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12不可吃的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13鹯、小鹰、鹞鹰的类群,
14各种乌鸦的类群、
15鸵鸟、夜鹰、鱼鹰、鹰的类群、
16鸮鸟、猫头鹰、角鸱、
17鹈鹕、秃雕、鸬鹚、
18鹳、鹭鸶的类群、戴鵀与蝙蝠。
19凡有翅膀却爬行的群聚动物对你们是不洁净的,都不可吃。
20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21“凡自然死去的动物,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城里寄居的人吃,或卖给外人,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你 神神圣的子民。
“不可用母山羊的奶来煮它的小山羊。”
十一奉献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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