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人之業
1
利未人祭司、及其全支派、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可食獻於耶和華之火祭、及其產業、
2彼在昆弟中無業、耶和華為其業、如其所諭、
3民獻祭、或牛或羊、祭司所當得者、前腿兩頰與胃、
4初熟之穀、及酒與油、首剪之羊毛、亦必給之、
5蓋爾上帝耶和華於爾諸支派中、選彼及其子孫、藉耶和華之名、侍立服役、歷世靡暨、○
6如有利未人離其所居以色列之邑、一心願至耶和華所選之處、
7則亦可藉其上帝耶和華之名、以供役事、如其昆弟立於耶和華前之利未人然、
8分其所得之食、而己鬻祖業所得之金不與焉、○
勿從異邦惡俗
9既至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地、勿效其民所為可惡之事、
10凡使子女經火者、卜筮者、觀兆者、用法術者、行邪術者、
11持咒者、交鬼者、為覡者、招魂者、勿留之於爾中、
12凡行此者、皆為耶和華所惡、諸族行此可惡之事、故爾上帝耶和華逐之於爾前、
13爾於爾上帝耶和華、當為純全之人、
14爾所將逐之族、聽從觀兆者、卜筮者、惟爾上帝耶和華、不容爾行是、
許以挺生先知
15爾上帝耶和華將於爾昆弟中、為爾挺生先知若我、爾宜聽之、
16昔在何烈大會之日、爾求爾上帝耶和華曰、我上帝耶和華之聲、勿使再聞、烈火勿令復見、免我死亡、
17時、耶和華諭我曰、彼所言者善也、
18我將於其昆弟中、為彼挺生先知如爾、以我言授於其口、使以我命悉告於眾、
19彼藉我名所傳之言、凡不聽從者、我必討之、
待假先知之例
Chinese Union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19.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屬共有領域。原著1919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