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 撒馬利亞的悲劇
陳韋安

經文:列王紀下六24-29

24 此後,亞蘭王便•哈達聚集他的全軍,上來圍困撒馬利亞。 25 於是撒馬利亞被圍困,有飢荒,甚至一個驢頭值銀八十捨客勒,二升鴿子糞值銀五捨客勒。 26 一日,以色列王在城上經過,有一個婦人向他呼叫說:「我主,我王啊!求你幫助。」 27 王說:「耶和華不幫助你,我從何處幫助你?是從禾場,是從酒榨呢?」 28 王問婦人說:「你有甚麼苦處?」她回答說:「這婦人對我說:‘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今日可以吃,明日可以吃我的兒子。’ 29 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吃了。次日我對她說:‘要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可以吃。’她卻將她的兒子藏起來了。」

撒瑪利亞被圍困。亞蘭王便•哈達導致這飢荒的悲劇。聖經出現過三位便•哈達:第一位記載在列王紀上十五18-20;第二位記載在列王紀上二十章;第三位記載列王紀下十三24-25;這段經文描述的便•哈達應該是第二位。為了迫使撒瑪利亞屈服投誠,亞蘭王便•哈達圍困撒瑪利亞。雖然撒瑪利亞內的人民有著城牆的保護,但卻被截斷了水和食物。經文沒有說撒瑪利亞被圍困了多久,但相信已經有幾個月之久。

經文描述飢荒的嚴重程度:「驢頭值銀八十捨客勒」。一般般來說,驢子是不潔淨的食物,所以不會用來食用。但是,在飢荒的日子,驢子也被迫殺掉取吃,它的頭也賣八十捨客勒,這反映出食物的短缺程度。同樣,「二升鴿子糞值銀五捨客勒」。一般般來說,由於鴿子糞極度難吃,所以只會充當飼料,但如今卻連鴿子糞也變得值錢。

由於極度飢荒,城裏面出現慘絕人寰的人吃人事件。甚至,這人吃人的事件甚至發展成一種制度——今天我們吃我的兒子,明天我們吃你的兒子!故事情節的重點,就是描述有人不遵守這制度:城內的婦人遇見王,就向他申冤,說跟她一起吃兒子的婦人沒有遵守大家彼此的協定,把自己兒子收藏起來。這是何等諷刺的一回事!這悲劇已經荒謬到一個地步,重點不再是飢荒,也不是人吃人,而是從這悲劇衍生出來的不公義!這是何等荒誕的現實!

這與公義有關的訴求,正正令人聯想起以色列人極豐盛時所羅門判斷婦人爭子的故事——同樣是兩個婦人、同樣是婦人的申冤、同樣是兒子的死亡、同樣是公義的渴求。然而,此情此境,城市卻出現根本性的問題,王也撕裂衣服無能為力。

思想反省:

對於這經文,你有甚麼體會呢?一方面,我們真的要為著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感恩,因為這些都不是必然的。不公義的事情甚麼年代都會出現。無論是太平或戰亂的時代。但是,我們仍然能夠活著,甚至有點舒適的活著,這本來都是上帝的恩典。當然,我們也不置身事外。面對不公義,作為基督徒,我們享受了生活,也為著受害者申冤。這是我們的責任。這是生命的基本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