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任意而行之明知故犯
潘智剛

經文:十四1-20

鑰節:十四1-4

1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 2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3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4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5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6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7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她;8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9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10他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裡設擺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 11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 12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13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14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 15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16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17七日筵宴之內,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 18到第七天,日頭未落以前,那城裡的人對參孫說:「有什麼比蜜還甜呢?有什麼比獅子還強呢?」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19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 20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

參孫長大了!耶和華賜福與他,耶和華的靈也感動他(十三24-25)。一個有上帝恩典和能力同在的參孫,如何運用這些獨特的恩賜呢?

「參孫下到亭拿」(v1上),亭拿在約書亞時代被劃分給但支派(書19章,士1章),可是後來非利士人強大了,就取得亭拿成為非利士人領土的一部份。從出生就被上帝分別為聖做拿細​​耳人,也是以色列士師的參孫,現在要求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明知上帝不容許以色列人與異族通婚,更何況參孫有特別的身份,參孫卻堅持要娶那個非利士女孩子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因我喜悅她」。參孫的父母雖然作出反對(v3),卻沒有繼續堅持,最後也妥協了而且還與他一同下亭拿去。這裡可看出以色列在非利士人轄制四十年之下(十三1下),不但不會反抗,而且明知故犯並學會如何與轄制他們的敵人和平相處。然而,上帝要透過參孫娶妻來扭轉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的關係,令以色列人不再與罪惡共存,上帝要動手介入了(v4)。

此外,參孫身為奉獻給上帝的拿細耳人,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定。他該知道一輩子都不可以喝酒,連葡萄也不能吃,他到葡萄園所為何事(v5)?而且不是一次。當他再下去要娶那女子時,他再次要看那死去的獅子(v8),而且刻意接觸它(v9)。葡萄園對參孫來說是一個試探的地方,接觸屍體更是刻意的犯罪行為。人順從慾望而犯罪會產生一種習慣性,起先會有良心不安,但若沒有認真處理,重犯之後便會覺得沒多大關係了!參孫自恃自己的能力,行事偏執,一意孤行。參孫道出了士師記中以色列人不斷沈淪墮落的關鍵原因,就是「各人任意而行」,不把上帝當上帝,也不將上帝看在眼裡。參孫的行徑,在今天鼓勵多元文化、鼓吹言論自由、反對絕對價值和真理存在的世界里,正正彰顯誰的能力大誰就掌權。參孫的能力大,責任也大,理應好好運用上帝所賦予的,但他卻選擇浸淫在非利士人的文化里,得享他所喜悅的事。

思想:

參孫的故事讓我們看到父母缺乏屬靈導引,會埋下縱容小霸王的禍根。然而,在人的頑劣下卻可看見上帝的寬容,祂仍可以使用偏行己意的人來完成祂的計劃。在多元價值的社會形態下,我們的信仰原則備受挑戰。要學習審視個人的喜惡,是否降服在聖經教導的原則下?不要像參孫那樣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免得像參孫那樣步入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