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 塵土與氣息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二7

耶和華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雖然創一章已經講到人的受造,但是第二章繼續用整章的篇幅詳細記載人受造的細節。人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說明人的卑微,教人不可自高。但另一方面,天地萬物中,只有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與樣式造的,顯出人的尊貴,教人切莫自卑。只有人受造時,上帝把祂的氣吹到人的鼻孔里,使人有心理的活動。上帝是用親吻這種親愛的動作來完成人的受造,使人不僅具有動物性,更具有理性。人不僅有理智、情感、意志,更有靈性。人被稱為萬物之靈,因為只有人有靈(靈覺),可以與神的靈相通,可以敬拜神,明白神的心意,完成神的旨意,遠非其他動物所能相比。

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又吹了一口氣在人的鼻孔里,使人成了有生命的人。有生命的人,直譯為「活的魂」(living soul)。這生命的氣息在原文是「尼沙瑪」nəšāmâ,從不用於動物,只用在神和神加給人的生命上(申二十16;書十一11;伯二十七3,三十四14;箴二十27;賽二22)。神把生命氣息加給人,使人有屬靈的悟性,及功能健全的良心。

人的肉身和靈魂,都是即時被創造而有的(創二7)。每一個受精卵形成時,就有了完整可成形的靈魂與身體(詩一三九16)。照樣,今日若有複製人(或譯作克隆人),也同樣是在形成的那一刻得著完整的靈魂,與可以形成正常胚胎的身體。複製人是另一個完整的人,好像雙胞胎,而不是另一個「我」,或是「我」的另一個部分。

希臘哲學區分靈與肉,精神與物質。純靈的神是美善的,而屬物質的肉身則是邪惡的。因此有一派主張禁慾,以防止屬物質的肉身危害屬精神的純靈。另一派則主張縱慾,反正靈肉不相通,放縱的肉慾不會影響靈性的追求。

基督教沒有靈肉二元論,相反的,神看人是一個整體。聖經講人的肉身和非物質的靈魂,都是神即時創造的,而且是「非常好的」(創一31)。更要人保養顧惜自己的身體(弗五29),並且當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林前三16,六19),身體與靈魂都要為榮耀神而活。

思想:

傳道書曾說道:人與動物「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誰知道人的氣息是往上升,走獸的氣息是下入地呢?」(傳三20~21)然而神賜給人生命的氣息,使人與動物有分別。更叫我們切莫自卑,反倒應當與創造我們的上帝更加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