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 刑罰與應許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三14~15

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詛咒,比一切的牲畜和野獸更嚴重。你必用肚子行走,終生吃土。我要使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他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創世記三章記載始祖的墮落,耶和華上帝宣告對蛇、女人及亞當的懲罰,成為整個敘事的高峰,而且均以詩歌體表達(14~19節)。其中對蛇的懲罰與詛咒又分為三個部分:(1)牠要用肚子行走(14節),(2)牠要終身吃土(14節),這是被打敗受羞辱的表示(書十24),(3)牠要與女人彼此為仇,而且至終要被女人的後裔擊敗(15節)。

而最重要的就是第15節。基督教從初代教父愛任紐(Irenaeus, 公元130-202年)開始,就稱「女人的後裔」的應許為「原型的福音」(Proto-Evangelium),或稱「第一個福音」(The First Gospel),因為預言耶穌基督的得勝。蛇和女人要彼此為仇,蛇的後裔與女人的後裔也要彼此為仇。但是至終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後跟。雖然女人的後裔與蛇要相互打傷對方,但是打傷的部位決定了嚴重的程度和成功與否。女人的後裔要打傷(šûp)蛇的頭,這是致命的部位。而蛇要打傷(šûp)女人後裔的腳後跟,相對而言不那麼致命。說明女人後裔雖然會受傷,但是至終要完全得勝。

這個預言也暗示此處的「蛇」不是普通的蛇,而是其背後有強大的靈界勢力,專門與神為敵,要破壞神的計劃。啓示錄清楚指明「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最後要被完全的打敗(啓十二9;參羅十六20)。至於撒但的來歷,聖經並沒有清楚交待,我們也不宜作過多的臆測。或許以賽亞書十四章及以西結書二十八章講到巴比倫王及推羅王背後的靈界勢力,是一個很好的推論。但至少我們不能說上帝是惡的創造者,也不能像波斯二元論那樣,講宇宙間有善與惡,光明與黑暗之間的永遠爭戰。

思想:

  1. 撒但總想要破壞神的工作,第一個罪惡背後就有靈界的爭戰。然而我們並非不知道撒但的詭計,切勿給牠留下任何作怪的地步。
  2. 人的罪惡不能超過神的恩典,在基督里永遠勝過罪惡的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