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受膏的預示
黃天逸

馬可福音十四3-9

14:3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14:4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14:5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14:6耶穌說、由他罷.為甚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14:7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14:8他所作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14:9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

因著耶穌的一句「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9),使這位連名字也沒有被記下來的女人的行動傳頌千古。明顯地,耶穌所提出「以為記念」的,並非這位女人,卻是她所作的行動。若是如此,這女人的行動有什麼重要價值呢?

對於這位女人「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3)的行動,敍述者告訴我們,當時候「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4),不過,值得留意的是,他們的「不喜悅」乃在於這女人所用的是一瓶「昂貴的純哪噠香膏」(新漢語譯本)而已,卻並非她的行動本身。並且,按聖經所講,這女人是「打破玉瓶」的,卻並非「打開玉瓶」,換言之,好的行動代表了她沒有想過要留下一點點、乃是毫不保留的付出。毋怪乎,這「幾個人」接著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他們的背後也許沒有反對女人的行動呢!

讀這故事,我們心中可能有一個疑問:將這貴重的香膏賣掉賙濟窮人豈不是更好?何況,福音書里不乏耶穌對窮人的關注,因此,這「幾個人」的「不喜悅」也許是可以理解的呢!

到底我們應如何理解耶穌那一句「不常有我」的回應呢?

呂振中譯本將第7節如此翻譯:「因為窮人同你們在一起,要你們所常有的;你們幾時願意,都能夠向他們行善;至於我呢,你們卻不常有。」耶穌沒有否定賙濟窮人的重要,並且這是我們日常會遇見、也是我們應該常常多作的事。然而,在這日常以外,如何理解「至於我呢,你們卻不常有」?

第8節里,耶穌向這「幾個人」提出,這女人所做的乃是為他「安葬的事」而做,也就是耶穌即將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的事。換言之,當這「幾個人」不喜悅的背後,他們其實只看到以膏油抹人是待客和交誼的一套禮儀而已,但這女人呢?她所看到的,卻是對於耶穌即將被釘死一事的預示呢!

反省:

我們所傳的就是這樣的一個福音──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眾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是一個從古至今、代代相傳的一個福音!(參一1-4)或許這「幾個人」的反應不一定因著耶穌的回應而靜下來,只是,再過一段不長的日子,當他們知道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屆時他們就完全明白今天這女人所做的一切了。

這女人的行動被「記念」,這是因為她明白到上帝對人的恩典,並且被這恩典所激動,以至她能夠義無反顧地將一切獻上。

在上帝恩典面前,我們都有這份「全然獻上」的心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