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 讀禱詩篇之七:詩篇第十二篇
張雲開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調用第八。

1 耶和華啊,求你幫助,因虔誠人斷絕了;

世人中間的忠信人沒有了。

2 人人向鄰舍說謊;

他們說話,是嘴唇油滑,心口不一。

3 凡油滑的嘴唇和誇大的舌頭,

耶和華必要剪除。

4 他們曾說:我們必能以舌頭得勝;

我們的嘴唇是我們自己的,誰能作我們的主呢?

5 耶和華說:因為困苦人的冤屈和貧窮人的歎息,

我現在要起來,把他安置在他所切慕的穩妥之地。

6 耶和華的言語是純淨的言語,

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

7 耶和華啊,你必保護他們;

你必保佑他們永遠脫離這世代的人。

8 下流人在世人中升高,

就有惡人到處遊行。

詩篇十二篇是一首群體哀歌或申訴詩(community lament),標題是大衛的詩,但所申訴的問題似乎是當時社會上的一個普遍現象,而不是他的個人特殊經歷。1-2節是詩人向耶和華呼喊和陳述苦況;2-3節是一個倒敘,先提出罪人的結果,後描述罪人的態度;5-7節申述耶和華對受害者的保護的應許,同時強調耶和華的說話可信;第8節重複第1節所申訴的情況。

言語是個體之間關係的基礎,在人類是這樣,在生物界也是這樣。即使沒有聲音,但不代表沒有語言。從這個角度看,連非生物界的大自然裏的個體也有他們彼此之間的語言(詩篇十九篇1-3節是這種看法的一種詩意表達)。但怎樣的語言能建立怎樣的關係?

《聖經》對語言的重視始於創世記:宇宙萬物始於「上帝說」三字(創一3);《聖經》記載亞當所做的第一件工作,就是替各飛鳥走獸命名,也替他的配偶夏娃取名(創二19,23);創世記記載了人類經歷的第一個謊言(創三4-5);第一個推卸責任的藉口(創三12);第一個從上帝來的咒詛(創三14);和以上帝變亂人類語言作為第一個人類歷史時代的結束(創十一6-9)。

我們習慣強調「言論自由」,但摩西的律法中的第三和第九戒直接針對語言,對語言作出規範(出二十7,16)。當然我們的社會對語言也有相關,而且是更多的規範和制肘,但這正正顯示出語言對人類生存的重要性,和我們現代對語言越來越不羈(我們美其名叫「開放」)的態度格格不入。

詩人哀悼世上瀕臨絕種的兩種人:虔誠(godly)人和忠信(faithful)人(十二1)。從詩歌平行體看,這兩種人又可以是同一種人,但字面上仍然指向不同的質素。一般「虔誠」是指「敬畏上帝」而言,而「忠信」既是指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也用於上帝對人的信實可靠的態度,讓我們可以信任他。兩者的平行,意味著敬畏上帝的人也是一個可被人信任的人,因為上帝本身最可被信任(參十二6)。

與他們相對的是「說謊的人」(十二2a),尤其是那些「油嘴滑舌」、「心口不一」的人(十二2b)。這種人在社會中製造了一批他們話語底下的受害者:困苦人和貧窮人。而且他們以他們的語言能力為傲:他們的語言,只服事自己,只為自己累積優勢,而且無人能敵(十二4)。

按照詩人的描繪,有兩個可能的場景:當時候社會上的司法狀況和政治狀況。這和後來先知彌迦描述他所看見的情況類似。那時以色列的官長「不知道公平,惡善好惡,從人身上剝皮剔肉」(彌三1-2),城中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彌六12-13),他們的「君王徇情面,審判官要賄賂,位分大的吐出惡意,都彼此結聯行惡」(彌七3)。

在這種情況下,詩人只能訴諸耶和華的公義和保護。這並不是阿Q精神,因為連詩人對罪人和現況的批判能力,都來自對耶和華的認知,和耶和華所賦予以色列的律法。詩人與耶和華的聯線,意味著詩人不會只是耶和華作為的旁觀者。全詩即使以第8節作結束,我們也不應該以無奈的悲觀來看(參摩五12-13),反過來,應該仍然以第一節所表達的不平的態度來看。心懷不平,心還未死。

我的禱告:

上帝啊,祢知道我們的社會是一個營銷的社會,大家都在作買賣。我們賣服務,賣商品,賣政策,賣時間、空間、勞力、身體。買賣之間,有多少是謊言?買賣之間,有多少人受害?我是害人者,還是受害人?上帝啊,我兩個都不願做,但又無法置身事外,求祢的話指引我,讓我走在正路之上;讓祢的靈感動我,讓我不懼怕,不退縮。奉基督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