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要避免「犯罪應得的苦」!要承擔「為主行善的苦」!
蔡少琪

羅馬書八18

8:18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保羅不傳廉價的福音,不傳虛浮的福音,不傳不受苦的十架路。基督徒在地上會經歷各種苦楚。能預備吃苦、不怕受苦、能持定將來永恆榮耀的基督徒才能被神所用!在羅馬書第八章下半章,保羅多次談論苦楚和嘆息。基督徒在地上有許多挑戰、苦楚,甚至逼迫。越敬虔,苦楚和挑戰可能就越大。保羅在殉道前曾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

8:18的直譯是「因為我現在計算,現今這時代的眾受苦是與將來要顯給我們的榮耀無法相比的。」「苦楚」是眾數的!基督徒面對的苦楚可以分三大類:

一、 人生常有的苦:就是不信主和信主的人都會經歷的苦楚;

二、 犯罪應得的苦:這是我們應得的,也是我們應該避免的;

三、 為主行善的苦:就是因事奉主、見證主和行善而有的苦楚。

基督徒會經歷各種不同類型的苦楚。我們會經歷「人生常有的苦」!我們與常人一樣,會經歷「生老病死」和被「出生、家庭、憂患、遭遇、友朋、時代和偶發事件」影響的苦楚。我們不單要學習經歷神的恩典、真實、安慰、提醒和同行,我們更要學習接納、交託、謙卑、堅強和同感心,堅持行公義、好憐憫,堅持成長和奮鬥、堅持與神同行、堅持關愛其他同受人生之苦的同路人。

我們要避免「犯罪應得的苦」!這是羅馬書6-8章的一大重點。彼得說得好:「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前2:20)能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幫助自己、家人、教會和世人避免「犯罪應得的苦楚」是基督徒的責任和恩典。

我們以勇於承擔「為主行善的苦」,並要以此為榮!保羅提醒提摩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1:8)能與基督同工,並先苦後榮,是恩典,是光榮,是我們作為神兒女和神僕人的明證。地上沉重的苦被保羅看為是「至暫至輕的」(林後4:17),因為保羅能定睛於「極重無比和永遠」的榮耀。能「笑看苦難、定睛永恆」,能「與受苦的人同苦,與愛我們的主同行」是有福的人!

思想

你經歷過「為主行善的苦」,多嗎?若太少,是福氣嗎?若很多,能感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