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遵命與見證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十二4~5、7:

亞伯蘭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離開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亞伯蘭帶著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以及他們在哈蘭積蓄的財物、獲得的人口,往迦南地去。…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第4節「亞伯蘭離開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造成讀經者的困擾,因為前一章說「他拉活到七十歲,就生了亞伯蘭、拿鶴和哈蘭」(創十一26),又說「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年,就死在哈蘭」(十一32)。若如此,他拉死的時候,長子應該是一百三十五歲。為何會有這麼大的差異呢?可能最好的解釋是,亞伯蘭並非他拉的長子,他是在他拉一百三十歲的時候出生的。而「幼子蒙揀選」,亦見於以撒、雅各與約瑟。

亞伯蘭的行動包含兩方面,一是遵命來到迦南地,二是在所到之地都會築壇獻祭,求告耶和華的名。

(1)順服第一步,前往迦南地。5節,亞伯蘭與妻子撒萊、姪子羅得、以及在哈蘭獲得的財物、人口,都帶往迦南地。並且從北到南依次來到示劍、伯特利及南地。哈蘭再好,積蓄的財物人口再多,終究不是神給他的應許之地。惟獨等到亞伯蘭來到示劍,摩利橡樹那裡,耶和華才向亞伯蘭顯現,並應許說:「我也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7節)。這句話對亞伯蘭格外有意義,那時他無地、無子,而且前一章說撒萊「不生育、沒有孩子」(創十一30),但是耶和華應許要把這兩樣都賜給他。

(2)順服的重點,見證主的名。「示劍」(6節)的意思是「肩脊」,地點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在耶路撒冷以北約六十公里,是亞伯蘭到迦南地停留的第一站。那裡有迦南人居住,且有摩利的橡樹,可能是迦南人拜偶像的地方。這是聖經首次講到亞伯蘭遇到迦南人,開始接觸他們的文化,尤其是惡名昭彰的生殖崇拜,包括拜巴力與亞舍拉等神明。這也說明,為何亞伯蘭在所到之處,都會築壇獻祭,求告主名。

思想:

真信仰的表徵,首要順服主命,離開舒適圈,勇敢踏出第一步。其次,在異教充斥之地,高舉主名,見證獨一真神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