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 祈求與印證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二十四42~44:

我今日到了井旁,就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願你使我所行的道路亨通。看哪,我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讓我喝你瓶子裡的一點水,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選定的妻子。」

亞伯拉罕遣僕為子娶妻,事情圓滿成功,顯示僕人精明能幹,忠心負責。至少包含以下幾個要素:(1)奉差遣(創二十四1~9),(2)詳預備(10節),(3)蒙引導(11~14節),(4)神指示(15~21節),(5)人印證(22~27節),(6)不耽延(56節),(7)全歸主(62~66節)。

然而有兩件事特別值得注意。首先是他祈求神指示他,誰是未來的準新娘。他向神提出兩個印證:他請求出來打水的女子給他水喝,女子不但給他水喝,而且會打水給他的駱駝喝。這不是隨意的請求,而是經過理性思考後的禱告。

(1) 品格美好。女子個性慷慨熱心,積極主動,善待這遠來的陌生人,與好客的亞伯拉罕相似。

(2) 身強體健。女子不但愛心待人而且愛護動物,顯示聰明能幹。有人指出,駱駝飲水量大,一匹駱駝長途跋涉之後要喝二十五加崙的水,十匹駱駝就要二百五十加侖。要打這麼多的水,絕非容易的體力勞動。

結果超乎所求所想,遇到人美心善的利百加,而且欣喜發現是彼土利家的女兒。關鍵在他事前禱告求神賜他通達的道路,事情進行當中還「定盯看著少女,一句話也不說,要知道耶和華是否使他的道路亨通。」(21節)

其次,舊約常譯作「童女」的兩個字,bətûlâ 與‘almâ一同在本章出現。14節,僕人禱告求神預備一位「少女」(na‘ărâ)給以撒為妻。16節,利百加出現,經文說她是bətûlâ(「年輕女子」),但緊接著就加上說明wə’îš lō’ yədā‘āh「且沒有男人親近過她」(說明她仍是單身且無性經驗),暗示bətûlâ本身不足以明確指她是童女,還須加以解釋。但在43節,僕人向拉班敘述這件事情時,提到利百加,只說她是「童女」‘almâ,一個已達適婚年齡的年輕未婚女性。以賽亞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其中「童女」就是用‘almâ。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譯作parthenos(= 太一23),說明公元前二或三世紀猶太人對這個字的認識是「童貞女」(virgin)。

思想:

交友、戀愛、婚姻是人生大事,而且浪漫激情。但是更當慎始敬終,理性思考,求神指引,必得幸福圓滿。